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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3 17:55:12阅读数:

校内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为根本,以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为重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增强师生防灾减灾观念,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各类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潜力。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自护等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活动主题

讲安全、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

四、活动时间

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

五、工作安排

(一)压实压紧安全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刻汲取广东省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大礼堂施工期间起火、江苏南通学生大巴车与渣土车发生碰撞事故教训,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风险研判工作,结合季节特点,全面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学生溺水、心理健康、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方面,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落实好校园安全各项要求,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持续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严查严防,不留死角。要突出防控重点,一是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二是有建筑施工的,严格执行喷火枪、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程序,落实现场监管;三是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私拉乱接充电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同步推进。

(三)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要进一步加强通勤车、租用车辆以及在校内行驶的所有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通勤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带病上路”。特别是做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和性能检测良好车辆,严格履行租车手续、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严格约定出行路线、时间、车速,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无相关资质和超载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确保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四)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灾害治理。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积极深入排查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聚焦夏季多发事故,从防汛、防暴风雨的角度。重点检查校舍及各类设施,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殊设备安全、财产安全等隐患排查工作。在对重点区域逐个排查过程中,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指定隐患处理人,落实整改,实现“隐患上报、指派流转、整改验收”的闭环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性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做好雨水管道、防雷设施、校舍、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等安全检查和巡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要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做好处置工作。

(五)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各单位一要紧密围绕防灾日主题,通过网络平台、主题班会、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展板、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自护等基本技能,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要根据季节易发自然灾害,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开展演练,强化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专题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三要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明确防灾减灾工作的应急程序、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迅速有效应对;四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险情。

学校将防灾减灾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及评优评先考核范畴,对年度内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以确保防灾减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