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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实验室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6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实验室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低值易耗品实验材料,是指用于实验教学、科学研究、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使用的,单价在 1000元以内的易耗、易损或只能一次性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资。易耗品实验材料,是指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品,如燃料、气体、试剂,经批准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各种教学竞赛活动专项所需使用的电阻、电容等元件。易损品实验材料,是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易耗品的物资范围,如实验样本、量具、玻璃器皿、学生实验小工具和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下的物品。

一、实验室对低值、易耗实验材料的使用和管理,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二、实验室要建立低值、易耗实验材料帐目,进出有记录,手续齐全,账物相符。要精打细算,定期核查,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

三、对物品的计划、购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账目公开透明。

四、低值易耗品实验材料的计划、采购与使用管理。各实验室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向实验管理中心报送下学期实验耗材使用计划,并对照实验教学运行计划和现有库存量认真核实下学期使用量,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实验材料计划表》,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对于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及防护条件。

六、对于贵重、稀缺、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腐蚀、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有专人专柜保管,精确计量,严格审批,防止一切事故发生。易制毒药品实行《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2018〕21号文件执行。

七、各实验室对多余不用的材料,要及时规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避免浪费。 

、各实验室低值、易耗实验材料专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有人接管,并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处理。

九、学院对低值、易耗实验材料实行年报制度,实验室应定期核查,按要求统计上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十、本办法中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一、本办法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以往发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