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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院领导接待日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程,建立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加强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待时间

1.现场接待时间及地点

2.线上接待:每月一次,依托小程序进行。

二、接待方式

1.现场接待

预约接待与随机接待相结合,以预约接待为主。来访者须提前进行预约登记。

预约方式:

(1)通过小程序预约;

(2)现场预约,预约地点:综合办公室(17号楼305办公室)。

2.线上接待

综合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负责收集师生的意见建议,筛选有效意见建议报院领导决定后,发送给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三、接待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以及关注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接待范围

(一)可列入预约接待范围的事项:

1.对学院全局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改革项目的出台,以及涉及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3.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或学院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后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4.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要院领导处理的有关问题和建议。

(二)不列入预约接待范围的事项: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有关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3.责任单位已按政策规定作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的情况和新的政策,而来访人仍提出不当或过高要求等;

4.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5.其他不应列入受理范围的事项。

五、组织实施

1.院领导接待日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学院现任院领导轮流接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接待。院领导接待日总体安排每学期初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若遇特殊情况需作延期或取消处理的,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告。

2.现场接待时,来访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登记表》,记录来访内容、具体意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接待。

3.负责接访的院领导与来访人当面沟通,详细听取来访者的问题和意见。对能够现场给予答复的事项,应现场答复;对不能现场答复的,应说明情况,交有关部门处理。不能现场答复的事项,一般7个工作日内向来访人反馈处理结果;7个工作日内无法反馈处理结果的,可在约定时间内回复来访人。

4.接访院领导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汇总当天接待情况,形成《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院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汇总表》,并作出批示,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5.相关单位在接到督办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将处理结果向院领导和来访人反馈。

六、接待要求

1.参与接待的院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来访者进行交谈和沟通,并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友好的访谈气氛。

2.各单位对院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应。

3.参与接待的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应自觉保守来访者要求保守的秘密或者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师生反映的问题。

4.院领导接待及处理情况要详细登记,院领导签字、来访者签字要真实、齐全,相关资料要保存完整。

5.来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秩序和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保卫部或公安机关处理。

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